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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文学院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
作者:  |  编辑:王向林  |  发布时间:2023-05-29  |  查看次数:[]

为规范本科生转专业管理,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21号)和《甘肃农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(甘农大发〔2007147号),结合《甘肃农业大学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甘农大教发〔20221号)和人文学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转专业条件及要求

转专业包括跨学院转专业和学院内转专业。一年级学生可申请跨学院转专业,也可申请院内转专业;二年级学生只限于学院内转专业。

(一)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以申请转专业:

1.学生确有专长,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、志向和基础,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;

2.经学院确认学生有特殊困难或某种疾病,不能在原专业学习,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予转专业:

1.在文科、理科之间跨类者(以入校前高考的类别为准);

2.在不同招生批次之间跨层次者;

3.属于预科升本科、专升本、民族班、外校转入等特殊类别者;

4.申请转专业前所修课程有考核不合格者;

5.申请转专业前受到过警告及以上处分者;

6.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;

7.应作退学处理者;

8.其他经学院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者。

二、转专业申办程序及考核方式

1.拟转专业的学生在第13周向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,并填写和提交转专业审批表、学习成绩单和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;

2.学院在第14周召开学院学术委员会,讨论决定是否同意该生转专业,并由院长签署意见、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送教务处备案;

3.根据申请转入学生情况,学院在对学生情况认真审核的基础上,按照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于每学期第16-17周对申请转入学生按照面试和上学期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考核。考核结束后,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进行审议。审议通过后,由院长在转专业审批表上签署是否接收的意见(不接收应注明理由),并加盖学院公章,于第18周将转专业学生审批表报送教务处备案;

4.在下学期教务处下发审核转专业学生资格文件后,按要求接收转专业学生。

三、接收人数

各年级转入转出专业的学生人数控制在10%以内。本学期转专业拟接收名额如下表:

专业名称

拟转入人数(人)

汉语言文学

9

秘书学

7

英语

10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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